基本資料

所得資料

扣除額

最低稅負(基本所得額)

應加計之基本所得額項目:海外所得(單一申報戶全年合計達 100 萬元以上者)、特定保險給付、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、非現金部分之捐贈金額、綜合所得淨額未計入之員工分紅等。未達門檻或無上述項目者,本區顯示「不適用」,不影響原計算。

綜合所得稅試算結果

所得總額 NT$ 0
免稅額 NT$ 0
標準扣除額 NT$ 0
特別扣除額合計 NT$ 0
綜合所得淨額 NT$ 0
適用稅率 5%
綜合所得稅額 NT$ 0
應納稅額 NT$ 0

115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參考

免稅額
每人 101,000 元(70歲以上 151,500 元)
標準扣除額
單身 136,000 / 有配偶 272,000 元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
每人 227,000 元
稅率級距
5% / 12% / 20% / 30% / 40%
級距門檻
61萬 / 138萬 / 277萬 / 519萬
最低稅負扣除額
個人 750 萬元/稅率 20%
申報期限
每年 5月1日 至 5月31日
法源:所得稅法 §5、§13、§15、§17;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§12、§13;財政部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公告

* 本試算依115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免稅額計算。
* 股利所得可選擇合併計稅(可抵減稅額 8.5%,每戶上限 8 萬元)或分開計稅(單一稅率 28%)。
* 最低稅負(所得基本稅額):基本稅額 =(基本所得額 − 750 萬元)× 20%,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取高者為應納。
* 長期照顧與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適用排富條款(減除後適用稅率20%(含)以上、股利選28%分開計稅、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,兩項均不適用);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113年度起已取消排富。
* 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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